1 | 您提交的信件已进入系统,等待平台管理员审核 | 2018-01-04 |
2 | 平台管理员已审核,等待市建设局签收、处理 | 2018-01-04 |
3 | 市建设局已签收,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查回复 | 2018-01-12 |
4 | 市建设局已回复,等待平台管理员审核后发布 | 2018-01-12 |
5 | 经市建设局审核后发布,请对办理结果进行满意度评价 | 2018-01-12 |
10年前,从建设局开发办买的紫薇花园(当时是处理的),觉得是单位卖的,应该没有问题了。请问建设局,这个房权证,如果能办,该怎么办?如果不能办,你当初卖是否合法?别再说那些“十几年来,我们一直在协调”的费话了,请正面回答。2000年盖的房子,十八年来用一个解释,直接丢了政府的脸。
市建设局 于2018年01月12日 回复如下:
该项目责任单位为朝阳街办,请转街办答复。
您好!您的信件已经收悉!
首先,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!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安排朝阳街办调查处理,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:
经调查,2000年鑫正房地产公司开发紫薇花园。由开发商出现一房多卖的诈骗行为,被司法机关依法逮捕。该项目已建成多年,且开发企业职责已被注销,企业法人代表已受司法处理。市里已专门成立工作组进行处理,但此问题属多年遗留问题,涉及纠纷较多,处理难度较大,需一定处理时限,还请您耐心等待,如有其他疑问,可至朝阳街办咨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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